东莞清溪镇报废货车回收 免费估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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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描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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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是多少呢?
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 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 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 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 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 
(六)校车使用15年; 
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 
(八)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 
(九)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 
(十)全挂车、*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; 
(十一)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,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。 
对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(纯电动汽车除外)和摩托车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,但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,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,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。 
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、大型非营运轿车、轮式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。 
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,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,按照出厂日期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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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:
1、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无使用年限。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,引导报废。超过15年后每年检验2次,检验不通过的,强制汽车报废。
2、货车15年的报废年限。
3、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 。
4、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。
5、重、中、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。
6、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。
7、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。
东莞清溪镇报废货车回收
报废标准:
规则一。9座及以下的非营运客车(包括轿车和越野车)已使用15年。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。未经审批,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寿命,每年定期检验两次。超过20年的,从21年开始每年检查4次。
规则二。旅游客车和9辆以上非营运客车已使用10年。达到报废标准后需要继续使用的,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,但使用年限可延长不超过10年。延误使用报废旅游客车的,每年定期检查4次;9辆以上非营运客车延期报废的,应当每年定期检验两次。超过15年的,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查4次。
规则三。营运客车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,达到报废标准后需要继续使用的,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。延期使用不超过4年:在延长使用期间,应每年进行4次定期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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